一般原則及教學策略建議


3.1 課程架構

由於各種因素,尤其是因為語言能力不足,部分聽覺弱能兒童的認知發展進度較緩慢。但原則上,聽覺弱能兒童與普通兒童的
cognitive development
認知發展
過程是相同的,因此,這些兒童應獲得與普通兒童同樣的學習經驗。聽覺弱能兒童基本上可採用主流課程,但課程內容須略加修訂,配以合適的教學法,以切合他們的特殊學習需要。由於語言能力不足是聽覺弱能兒童學習困難的根源,教師須以合適的教材和教具,加強他們語言發展和溝通技巧方面的訓練。

 

3.2 建議課程架構和選擇課程內容的一些基本原則

3.2.1 廣度與深度

因時間所限和須顧及兒童的全面發展,教師在修訂或設計教材時,應注意平衡課程的廣度和深度,以免輕此重彼。

3.2.2 銜接性

兒童升級,尤其是由小學升中學,轉校及教師人事變動,都可能出現課程未能銜接而引致兒童所學的有所遺漏,這往往會妨礙他們的學習進度。為確保課程銜接,教師須進行評估,找出個別兒童在學習上可能遺漏之處,再作出補救,但以不影響全班的進度為原則。

3.2.3 已有知識

學習若是建基於已有知識,兒童的學習便會較容易和較有效;所以,必須了解個別兒童對各學科的認識有多少,而採用最合適的教材和教學法。這不但能補足兒童在學習上遺漏之處,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3.2.4 個別差異

雖然聽覺弱能兒童學校和特別班原則上可採用經修訂的主流課程,但亦要顧及個別兒童不同的能力和興趣,而設計個別的教材。

3.2.5 溝通能力

溝通能力是聽覺弱能兒童在學習及日常生活方面所需的先決條件,教師須致力於訓練他們在這方面的能力。
3.2.6
Residual Hearing
剩餘聽力

一般人都誤以為聽覺弱能兒童絕對感覺不到聲音,其實不然,他們大部分都有剩餘聽力。只要有足夠訓練,加上性能良好擴音儀器的輔助,聽覺弱能兒童便可利用剩餘聽力來改善他們對四周環境聲音的接收能力,這有助於語言學習。因此,教師必須鼓勵兒童盡量利用剩餘聽力學習語言。

3.2.7 跨課程的語言學習

語言學習不應只限於語文課,而應跨越整個課程。在其他學科的課堂上,教師可隨時利用自然的學習環境,以引發兒童運用語言來溝通;但這樣做要適可而止,否則便會把這些課節變為語文課。

 

3.3 一般教學策略建議

以下列舉一般教學策略,以供教師參考。對某些教學策略,教師可能已耳熟能詳,但由於這些策略對教育聽覺弱能兒童尤為重要,所以必須在本指引內強調。然而這些策略只適用於一般的學習情況,至於個別學科的特殊教學策略,請參閱本指引第四章,就特定科目所提出的建議。

  1. 應經常檢討教學內容和教學法,根據兒童的學習需要,作適當的修訂。
  2. 在有意義的情況下學習語言,可達致最佳效果;所以須提供能引發語言學習的環境,以訓練兒童的溝通能力。
  3. 須給予成績稍遜的兒童多些協助,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
  4. 兒童若不明白某些句子,可考慮把句子改寫。
  5. 須經常以身作則,與兒童交談時,使用日常生活的自然說話,藉以減少他們使用句子結構錯誤及意思
    telegraphic speech
    不完整說話
    的機會。
  6. 聽覺弱能兒童可能因不擅於發問而不敢問問題,若能提供適當環境,將有助於鼓勵他們養成發問的習慣。
  7. Role-play
    角色扮演能引起兒童的學習興趣,可多採用這個有效的教學法。
  8. 聽覺弱能兒童,尤其是在學前階段時,需有機會與其他同齡兒童一起遊玩、分享和輪流參予遊戲。這樣既可以發展他們的社會行為,亦可讓他們有一個好的語言溝通機會。
  9. 為使兒童能善用剩餘聽力,教師須為他們提供聽覺訓練;但是,若沒有妥善處理的助聽器,便不能達致以上的目的。
  10. 鼓勵流暢的交談,以訓練兒童的溝通能力。
  11. 與聽覺弱能兒童說話時,應保持目光接觸,但切忌誇張
    lip movements
    口型
  12. 應以正常速度,清楚自然地說話;不應無故在字與字之間停頓,否則會破壞意思的完整性。
  13. 兒童在答問題時,無論答對與否,應立即給予積極的回應,以增強學習效果。

 

3.4 評估

3.4.1 評估的目的

對聽覺弱能兒童來說,評估尤為重要。評估是用來量度兒童的學習進度,讓教師和兒童自己知 道,他掌握了多少知識或技能,和教學計劃是否有效。教師便可按評估的結果,檢討教材和教學法,再加以修訂。評估工作應定期進行。

3.4.2 評估的方法

評估工作可以用具形式的方式進行,例如各式各樣的練習、測驗和考試;也可以用不具形式的方式,例如問答比賽、口頭報告、討論或觀察兒童的表現。要注意的是,評估不是把個別兒童與同班兒童比較,而是比較兒童本身的學習進度。

 

3.5 教學資源

教學資源對教導聽覺弱能兒童特別重要。以下是聽覺弱能兒童學校和特別班一些會運用到的資源:

3.5.1
Computer Assisted Learning
電腦輔助學習
電腦在輔助學習上的功用:

(1) 作為施教者

電腦顯示一些教材予兒童作答,然後對這些答案作出評核,並跟據評核的結果而決定下一步所應顯示的教材。若有適當的軟件,這種教學方式可輕易地因應兒童的個別差異而施教。

(2) 作為工具

電腦可作為文字處理、計算、統計等工具,兒童可利用這些工具來學習各科。

(3) 作為受教者

兒童以施教者的角色,通過一些活動如 LOGO 編程去教電腦工作。在施教過程中,他須先懂得教材內容和如何去教。課堂學習便變為不單著眼於答案,更著重於學習的過程;不單著眼於教材內容,更著重於對這些內容的理解和運用。
許多為主流課程而設計的軟件毋須修改,便可以供聽覺弱能兒童使用。
Computer Education Centre of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教育署電腦教育中心設有短期租借軟件的服務。但是,教師為兒童選擇軟件時,須注意以下各點:
(1) 為說英語使用者而設計的軟件,通常都以英語說明或給予指示,聽覺弱能兒童會因此而感到困難。軟件若輔以中文說明,可幫助兒童明白指示。
(2) 兒童有時候可能需要使用其他國家製造的軟件,這些軟件可能帶有當地的文化色彩。使用這些軟件前,教師應為兒童作準備,提供有關該文化的背景知識。
(3) 部分聽覺弱能兒童會因聽不到電腦發出訊號顯示使用者做對或做錯而感到煩惱。教師可訓練兒童聆聽這些聲音;或可使用一些可選擇把聲音轉變為畫面上閃動訊號的軟件。

(4)

容易使用的軟件更適用於電腦輔助學習。若使用者輸入一些不適當的訊息時,軟件的設計須能處理這些訊息,並作出回應,讓使用者明白。

3.5.2 教育電視

教育電視教育電視節目能引起兒童的學習動機和鞏固他們的學習。若教師能作課前準備工作,兒童會獲益更大。教師可預先觀看節目,向兒童講述有關的節目內容,給兒童做一些預習;觀看節目後,再與他們做跟進活動。觀看節目時,教師須有充分時間,向兒童展示其他輔助視覺教材或教具,尤其是與旁白有關的,以幫助兒童學習。

 

3.6 特別器材

教導聽覺弱能兒童時,須盡量鼓勵他們利用剩餘聽力來學習語言。教師應視乎環境需要,選擇
amplification effect
擴音效果最佳的器材,使兒童對說話的接收更為有效。這些器材可分為以下兩類:

3.6.1 為課堂教學之用

(1)
Individual Hearing Aids
個別助聽器

個別助聽器若由聽覺學家妥善調較,會產生最佳的擴音效果。這些助聽器可以配合環線感應系統或調頻系統 (FM系統)一起使用。要達致最佳擴音效果,必須輔以品質優良、舒服和大小適中的耳模。

(2)
Group Hearing Aids
組別助聽器

為使進行小組教學時有良好的擴音效果,可使用組別助聽系統、環線感應系統和調頻系統。因調頻系統和環線感應系統都是無線系統,兒童在課堂學習或進行活動時可以較自由地走動。

3.6.2 為言語教學之用

(1)
Speech Trainer
言語訓練器
言語訓練器有較佳的擴音效果,可用於言語教學。
(2)
S-Indicator
S-音顯示器
S-音顯示器可輔助教授無聲 /s/ 音及其他無聲的摩擦音。
(3)
N-Indicator
N-音顯示器

N-音顯示器幫助教授聽覺弱能兒童消除或發出鼻音;也可用來訓練發聲,例如練習有聲和無聲的爆發音,使兒童知道兩者的分別。

(4)
Fundamental Frequency Indicator (Fo -Indicator)
基本頻率顯示器 (Fo-顯示器)

基本頻率顯示器可輔助教授音調、語調及發聲。

(5)
Vocal II and Visi-Pitch
Vocal II 及 Visi-Pitch

Vocal II 及Visi-Pitch 能用圖像展示聲音的特徵 (喉音、音質、音調、強度、音節輕重等)。音調和強度的跡線可獨立或同時顯現,使兒童能夠把自己的發音和教師的發音作比較。

(6)
Converted Toys for Speech Teaching
用改裝玩具輔助言語教學

以聲音操作的改裝玩具,例如會跳的小狗、會玩樂器的大象等,可以鼓勵兒童發聲和改善他們控制呼吸的能力。

(7)
computer system
電腦系統

特別設計的硬件及軟件可輔助言語治療。例如以動畫的方式就兒童說話的各方面特徵作有意義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