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弱能儿童的教育需要


HEARING IMPAIRED CHILDREN
听觉弱能儿童课程指引的目的,是使有关校长、教师及从事听觉弱能儿童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士,对课程发展有较深入的了解,尤其是有关听觉弱能儿童的课程。希望能使他们对听觉弱能儿童课程发展的方向有正确看法,从而就这些儿童的学习困难和需要,编订课程及设计合适的教材。以下各章会详细讨论教学目标,一般原则和策略、编订教材的建议及特殊教学法等课程问题。

 

2.1 听觉弱能的定义

根据《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检讨(1994/95-1998/99)》第7.2节,从教育角度来看,失聪学生和局部失聪学生的定义如下:
Deaf pupils
失聪学生」指听觉受损及需要特别方法接受教育的学生,而这些方法适用於只有少许或没有与生俱来的说话或语言能力的人;

Partially hearing pupils
局部失聪学生」指听觉受损的学生,纵使他们的说话和语言发展受损,但仍按照正常模式发展,而尽管他们不一定需要接受全部为失聪学生而设的教育方法,但在接受教育时亦需要特别的安排或设施。

本指引仅用「听觉弱能儿童」一词以概括「失聪学生」和「局部失聪学生」,因为这里只就这两类儿童的共同学习困难和需要而提出建议。

 

2.2 听觉弱能引起的学习困难

听觉弱能儿童最大的学习困难是在说话和语言学习方面,这些困难会因个别儿童的失听程度而有所差别。

部分听觉弱能儿童的发音能力较差,例如他们会难於发出高频率的辅音;由於在控制
breath and pitch
呼吸和声调方面有困难,他们的声音会比较单调,与人沟通时便出现困难。在语言学习方面,他们对於了解抽象词语、
complicated sentence structures
复杂的语句结构
、不熟悉的概念与及学习写作和阅读各方面都会有困难。

为使这些儿童的智力得到发展,尤其是在解决问题方面,语言能力的培养是很重要的。听觉弱能会导致儿童的语言能力不足,妨碍他们的学习进度。许多听觉弱能儿童在抽象思考和分析能力方面较弱,这会影响他们吸收知识的能力。

 

2.3 听觉弱能儿童教育的具体目标

听觉弱能儿童教育的目标是:

1. 为听觉弱能儿童提供学习经验,以充分发展他们的潜能。
2. 鼓励听觉弱能儿童利用
residual hearing
剩余听力去学习语言,以掌握足够的
communication skills
沟通技巧,在日常生活中使用。
3. 训练听觉弱能儿童,使他们能自立和与人相处,以便融入社会。
4. 帮助听觉弱能儿童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白身为市民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