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結


6.1

基本上,適應有困難兒童課程的內容應按學生在學習、適應、行為、情緒方面的需要而設計,但同時又要顧及教育兒童的最終目的是幫助他們融入家庭、學校及社會生活。

6.2

本指引是以描述適應有困難兒童的定義、特徵、成因及教育目的作為開始,接著建議在設計課程時應兼顧兒童在學業及個人和社化發展方面的均衡。亦為這兩方面的課程結構、內容和組織及其推行策略作出建議。由於課程的效能是需要經過評鑑方能驗證,因此評估一章便作為本指引的壓軸篇。

6.3

本指引是為教師、社工、教育心理學家等專業人員提供參考資料去設計及推行課程,所以課程內容的覆蓋面較為廣闊,以求達到全人教育的理想,而各種課程組織及推行策略則只作概括性介紹,日後需要以較詳細的手冊及參考文獻概覽、研討會或工作坊以作跟進。

6.4

各學校在設計課程時,應留意學校的獨特條件,學生的年齡、特質,社會的變遷而作出調整。本指引期望給予同工一個清晰的架構,以能達到發展校本課程的目的。

6.5

適應有困難兒童教育的最終目的是讓他們融入主流,因此設計課程時必須對主流課程的指引和綱要有透徹的認識,以便作出合適的剪裁或編寫。

6.6 課程發展是一個延續不斷的過程,亦須配合社會的需要,因此本指引需要定期檢討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