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課程發展議會特殊教育協調委員會一九九五年組織工作小組編寫身體弱能兒童課程指引。目的是建議一個符合身體弱能兒童學校需要的課程架構和一些推行課程的方法,以幫助教師在理解學生日趨複雜的弱能情況後,設計出相應的課程,為他們提供全人教育,以期他們能盡量融入要求不斷提高的社會。
9.2 本指引以介紹香港身體弱能兒童教育發展(包括課程)背景作為開始;繼而描述身體弱能兒童的定義、因弱能引起的教育問題和特殊需要;接著便提出為學生設計課程時需要留意的兩大原則:照顧學生的不同需要和為他們準備融入主流教育和正常的生活環境 ; 根據這兩大原則,本指引建議了一個課程架構及列舉推行課程的方法以備參考。至於身體弱能兒童學校的兩大特點:貫通專業團隊的服務和引導式教育,亦佔了兩章篇幅。壓軸篇則獨立討論醫院學校的課程。
9.3 本指引是為教師、社會工作者、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言語治療師、護士、教育心理學家等專業人員提供參考資料去設計及推行課程,所以課程內容的範圍較為廣闊,以求達到全人教育的理想。然而,各種課程組織及推行策略則只作概括性介紹,日後需要以較詳細的手冊及參考文獻概覽、研討會或工作坊以作跟進。
9.4 各學校在設計課程時,應就學校的獨特情況,學生的年齡、特質與及社會的變遷而作出調整。本指引期望給予同工一個清晰的架構,以期能協助他們發展校本課程。
9.5 身體弱能兒童教育的最終目的是讓他們融入主流教育及適應社會,因此設計課程時必須對主流課程有透徹的認識,以為參考或依據。
9.6 課程發展是一個延續不斷的過程,亦須配合社會的需要,因此本指引需要定期檢討和修訂。
9.7 在編寫此課程指引時,本工作小組抱有特殊教育是一般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觀念,亦顧及到政府認為復康服務乃包括特殊教育在內的政策 ( 見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布政司署衛生福利科康復組出版的,一九九四/九五—一九九八/九九《復康計劃方案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