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


4.1 身体弱能学生在课程上的需要 

身体弱能儿童学校有一部分学生虽有体能或健康上的困难,但他们的学习能力不受影响,可以修读主流课程而没有特别问题,但超过半数学生,除了动作机能有困难外,更兼具不同程度的智能或感知肌能方面的障碍,因此学校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法,都必须照顾他们个别在行动、沟通、日常生活及社交等技巧、学业及离校後就业各方面不同的能力及需要。同时为了尽量让学生入读主流学校和最终融入社会,身体弱能儿童学校的课程亦不能脱离主流课程。因此,为针对身体弱能学生的需要,下面列出一些在课程设计时,需要注意的原则。
 

4.2 建立课程架构和选择课程内容的原则

4.2.1.
student-based
以学生为本
学习内容应根据学生个人特质(年龄、智能和体能的需要订定)。

4.2.2. 全面性及均衡性 

著重学生全面及均衡的发展,因此课程的组成应包括学科、术科和实用科,而各科范围内有关基本技能、日常生活技能及职业预备方面的课程,都宜因应学生的需要而特别注重。再者,各方面的学习范畴应该互相关连,不可分割。

4.2.3. 学习内容应以全实际生活需要

学校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课程的一部分,因此学校的生活常规均需经过缜密的安排,使学生能够从学校生活中学习和实践。

4.2.4. 学习要辅助学生融入主流 

学习要能辅助学生在生活、学业、就业等方面尽量融入主流。

4.2.5. 校本课程发展 

因为每间特殊学校都有不同的背景、办学宗旨、环境设备、收生条件,所以身体弱能学生的课程设计,除了大方向外,都应该是校本发展的。

4.2.6. 专业团队 

由於课程须兼顾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课程和教学内容的编排,需要教师、治疗师及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商议编订。

 

4.3 课程架构 

根据上列的原则,身体弱能儿童课程的大方向是:既要照顾个别需要,又要使其不偏离主流。

在这个前提下,主流学校的学习范畴(
Physical
体能
Humanities and Social
人文及社会
Moral
德育
Linguistics
语文
Mathematics
数学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科学及科技
Aesthetics and Creative Design
美育及创作)和学习要素(
Knowledge
知识
Skills
技能
Attitude
态度),在结构上大致可以配合到身体弱能学生的需要,不过学习范畴的重点、内容和时间分配则宜因应学生的需要,作出调节。总的来说,学习内容必须包括学科、术科和实用科,但各组科目的分量和学习重点却需要按学生的个人特质,有不同的增减、剪裁和重组。

现尝试以下列象限图阐释个别特质不同的身体弱能学生,在课程上的需要:
 
 

学生所需的不同科目成分组合图

(象限图取材於香港痉挛协会学校服务发展引导式教育体系应用1997年十一月初版)

图解

1. 直轴是由学科/术科或是科目中学科/术科知识组成的成分

2. 横轴是由实用成份的科目或科目中实用知识技能组成的成分
3. 由直轴与横轴组成的四个课程象限:
象限一的课程是高学科和低实用科目成分组成

象限二的课程是高学科和高实用科目成分组成

象限三的课程是低学科和高实用科目成分组成

象限四的课程是低学科和低实用科目成分组成

4. 各象限中,学科或实用科成分占的比例是按学生的特质需要而定

5. 象限一、三是身体弱能儿童学校较多采用的课程,象限二的情况是较为罕见,而象限四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4.4 课程内容

建基於4.3.段已提及的理念,主流的学习范畴和学习要素大方向,在身体弱能儿童学校里是适用的,不过学习内容就要因应学生的特质作出适当的调整。

一般来说,身体弱能儿童学校学生在最初入学时未必像普通学校学生一样,已有基本的能力。为了提升学习的效果和学生的个人发展,学校应在不同的学习范畴内加强基本的学习能力,其中包括:
perceptual motor
感知肌能
basic language
基本语文能力
cognitive
认知能力
personal and social adjustment skills
个人及社会适应能力

因此,身体弱能儿童学校需要在体能、人文及社会、德育、语文、数学、科学及科技、美育及创作等各范畴内加强培养上列的基本学习能力。

为了让学生可以得到各学习范畴内的知识、技能及正确学习态度,学校需要安排适当的科目,包括学科、术科和实用 科。至於一些
cross subject content
跨科目和针对身体弱能儿童某些特殊需要的课题,它们并不一定属於个别科目,学校可以把它们渗入既定的科目、设计成学习活动或融入学校生活,让学生学习。

4.3段中,有关身体弱能学生的课程需求的象限图已表达了不同学生对课程的需求,但为了给学生全面的教育,学生都需要在上列七个学习范畴内,尽量学习有关的知识、技能及良好态度。因此,身体弱能学生的课程内容应包括必修的基本科目、因应学生能力选读的选修科目和未能归入任何已有科目的课题组成的学习活动。同时教师亦应留意,学生在每个科目中的学习能力都可能不同,所以有需要为个别学生订定、增减、剪裁或重组修读科目的学习内容。

下图试列出身体弱能儿童学校的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概览。

身体弱能儿童学校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的概览

 

成各类科目 / 活动的内容,则阐释如下:

4.4.1
Core subjects
核心科目

在本课程架构内,核心科目是每个学生都必须修读的,以吸取日常生活和升学或就业必须的知识、技能和学得良好态度。因此每个学生必修的科目是大致一样,不过内容的深浅,则因应学生的能力及需要而定:

身体弱能儿童学校的核心科目包括:

(1) 语文(中、英)

(2) 数学

(3) 常识

(4) 美术与劳作(小学)/ 美术与设计(中学)

(5) 音乐

(6) 体育

4.4.2
Elective subjects
选修科目 

某些选修科目可以当作
extended curriculum
延伸课程 ,供有能力应付必修科目的学生选择兼修。因此,选修科目大多在中学阶段进行,以便学生参加中学会考或就业;不过在小学阶段也可因应学生个别能力、兴趣及长处而设选修科目:
(1) 电脑

(2) 普通话

(3) 综合科学

(4) 生物

(5) 化学

(6) 物理

(7) 社会教育

(8) 地理

(9) 历史

(10) 经济与公共事务

(11) 家政

(12) 设计与科技

另有一些科目可供学生在肄业之不同阶段选修:
(13)
Daily Living Training
日常生活训练

(14)
	Informal Prevocational Training
职前基础训练
核心科目和选修科目大都可编配入时间表的。

 

4.4.3
Learning programmes
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是学校时间表未能涵盖的教学内容。这些活动可能是教师与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或学校社工等合作主持的。无论通过任何形式,这些教学内容都是针对学生的心理和生理需要,以期他们能获得不同的知识和技能及良好的态度。

学习活动的举隅如下:

(1) 性教育

(2) 公民教育

(3) 品德教育

(4) 图书馆应用

(5) 游戏

(6) 自理训练

(7) 社交训练

(8) 社会适应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