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總結

 

 

6.1  自理課程(特殊教育需要)從基本自我照顧技能開始,延展至不同的環境和情況中,運用所學去處理和解決自理方面的問題。課程範圍包括「飲食」、「如廁」、「穿脫衣物」、「個人清潔及生」、「家居生活及技能」及「校內及校外安全知識」。自理只是一個統稱或其中一個名稱,特殊學校普遍採用的相關課程有「獨立生活技能」、「日常生活技能」、「生活技能」、「日常生活訓練」等。學校可因應校本及個別學生的特殊需要,選取本課程建議的學習目標和策略,設計課程內容和訂定評估方式。

 

6.2 本教學指引提出下列設計及編排自理課程的資料:

(1)   自理課程在整體課程中的定位

(2)   課程發展趨勢及特殊教育發展對自理課程的影響

(3)   自理課程的學習目標與各種課程設計模式的配合

(4)   選訂學習目標的原則及考慮因素

(5)   學校整體課程規劃與自理課程及學生個別學習計劃的關係

(6)   組織及設計自理學習內容的不同模式和方案

(7)   自理的單元化課程及流程教學

(8)   自理的學與教策略

(9)   提升學習自理知識、技能、思維技巧,以及培養習慣、價值觀及態度的有效方法

(10) 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鞏固學習及提升類化能力的策略

(11) 自理的評估模式

(12) 評估自理知識、技能、共通能力、習慣、態度及價值觀的不同方法

(13) 實作評估的應用

 

6.3  任何課程,包括自理(特殊教育需要)課程,都是動態的。課程會因應社會的需求、校本課程的取向、學生的能力和生活需要等而有所改變。自理(特殊教育需要)學習綱要專責委員會在現階段的課程發展中,已盡量提出設計自理(特殊教育需要)課程的各項要點和建議,並編擬《自理(特殊教育需要)學習活動及評估示例》,為教師及其他專責人員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歡迎同工提供資料和意見,使自理(特殊教育需要)課程的發展更趨完善。